关于对2016年新入职员工进行试用期考核的通知
作者:人力资源部
来源:原创
时间:2016-12-07
责任编辑:王晓枫
各分院: 学院2016年新入职员工三个月试用期已满,请各分院按照人事聘用制度规定,做好对新员工的聘用考察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各分院负责人应本着对学院和员工个人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对待新员工入职考察考核工作; 2、新员工应认真总结入职以来的思想、工作情况,实事求是地填写《试用期工作总结报告》,并按时上交给分院主管; 3、二级分院主管应对新员工在试用期内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主要业绩、学习能力、团队融合能力、工作纪律、工作作风等方面都有较为全面的把握,同时应结合以上因素,依据新员工的岗位职责要求,认真分析《试用期工作总结报告》,并与每一位新员工进行深入的面谈。面谈需参考员工的总结及对员工的认知等方面内容,进一步对员工做出客观的评价,并为每一位新员工作出客观公正的试用期鉴定; 4、二级分院主管应对每一位试用期员工填写聘任意见。根据员工表现,部门主管意见应明确填写建议予以聘用、延长试用期3个月、不予聘用三种选项之一; 5、二级分院需将员工填写的《试用期工作总结报告》、主管签字的《试用期考核鉴定表》及员工鉴定书按期送达学院人力资源部。新员工的《试用期考核鉴定表》是教师身份的由分院院长负责填写,兼职辅导员的由分院书记负责填写; 6、人力资源部将汇总考核意见,上报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最终聘任意见; 7、考核时间安排:请各二级分院于12月13日将材料交至学院人力资源部。 河南大学民生学院人力资源部 2016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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