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2018年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作者:教务部
来源:原创
时间:2018-03-08
责任编辑:王晓枫
各分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结合学院实际,将有关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
申请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完成的符合下列条件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均可申报(申报者必须是第一作者;每个申报者限报1项):
(一)公开发表的教育科学研究论文、著作等(不包括教材、论文集、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教学课件);国外发表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必须以中文形式申报。
(二)经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立项的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结项成果。
二、成果要求
为保障成果评审的严肃性、科学性,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的成果,须在“评审书—参评简况”一栏填写相关链接。没有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图书馆2016版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为准)上发表的成果必须进行防抄袭查新,电子稿指定格式必须为word文档格式,电子稿格式非word文档格式不予受理,查新由省教科规划办统一安排。
三、材料准备与报送要求:
1.《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书》(以下简称《评审书》)纸质材料一式2份,注意格式和排版要整齐美观。
2.论文类、研究报告类成果原件由教务部审核后退回。具体上交材料为:论文类需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封底等包含版权页在内的复印件1份装订;研究报告类需结项证书复印件1份、报告主件1份装订;著作类需原件1份。上述纸质材料均需教务部审核,并由教务部统一在申报者姓名处加盖学院公章。
3.申请人将《评审书》一式2份、成果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装入档案袋内,档案袋正面粘贴《评审书》封面,交到所在分院。同时,申报人将《评审书》及成果Word电子版打包以申报人姓名命名,交到所在分院。
4.分院收齐材料后,于4月3日下班前将申报纸质与电子材料送至教务部,逾期不予受理。
学院教务部
2018年3月8日
附件: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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