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通知
作者:
来源:组宣部
时间:2018-11-15
责任编辑:王晓枫
全院各单位:
2018年9月10日至11日,全国教育大会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大会深入分析研究了教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改革发展作出战略部署,为新时代教育事业构划了蓝图、指明了方向。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通知》(教党〔2018〕50号)和《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中共河南省教育厅党组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通知》(豫教党〔2018〕131号)要求,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学习活动切实有效开展,特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郑逢斌 王庆礼
副组长:刘道衔 高如民
成 员:张耀华 张国梁 王天仕 王 艳 吴国胜 庞安超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宣传部,负责学习进度的督促,学习情况的汇总、宣传、上报,办公室主任由段富力同志担任,成员由全院各二级单位负责同志组成。
二、学习安排
学院层面通过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方式进行,各二级单位自行组织本单位教职工生进行深入学习。
三、具体要求
各单位要把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大会要求,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任务,认真组织学习,进行深入交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和大会精神上来,并结合本单位实际,通过召开座谈会、研讨会、主题班会、团日活动、专题党课、辅导报告等形式,安排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深入学习。同时,要统筹用好各类宣传载体和新媒体平台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确保把讲话的丰富内涵和大会精神把握准、理解透、落实好。
四、报送时间及方式
各单位要将学习宣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有关情况(时间、地点、人员、学习形式、学习效果等),于11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至学院党委宣传部(图书馆8820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宣传部邮箱msxcbu@163.com。
中共河南大学民生学院委员
2018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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