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 2019 年河南省本科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报推荐的通知
作者:
来源:教务处
时间:2019-11-25
责任编辑:李曼琳
全院各教学单位:
接到省教育厅通知,2019年河南省本科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工作已经开始。为组织好我院申报推荐工作,现结合学院实际,将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条件
(一)立项选题
项目选题应依据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 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实施意见》(豫教高〔2019〕71 号),结合学院实际情况,选择具有较高理论与实践价值、富有创新性、致力于研究和解决创新人才培养中面临的关键问题,重点在人才培养体制、模式、途径、方法和评价等方面进行突破,对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有重要作用,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具体选题范围可参照《2019年河南省本科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指南》(详见附件1)。
(二)立项要求
1.符合新时代高等教育发展理念,具有较强的科学性、适用性、创新性和前瞻性。
2.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研究力量,研究与实施条件保障等方面有保证。
3.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设计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
4.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可操作性。
5.支持和鼓励多所院校联合申报,促进校际间的交流与合作。
6.项目主持人应具有高级职称(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创新大赛一等奖及以上获奖教师除外),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历、较高的研究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主持完成过校级以上教改项目。项目主要成员必须直接参加项目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
(三)立项范围
已列入教育部、全国或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省教育厅、省级以上教育科学研究机构、学会及其他单位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不得再申报;在研尚未结项的省级教改项目主持人不得再申报。
(四)申报限额
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学院本年度申报推荐限额为1项。项目成员数量(含主持人)限 8 人,跨学校合作项目成员数量每增加一个单位可增加 3 人,最多限 5 个单位 20 人。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节点
(一)教师自主申报
根据省教育厅申报文件要求(见附件1),申报人认真填写并打印《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一式五份,装入档案袋内,档案袋正面粘贴《申请书》封面,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一并装入档案袋内。于12月2日11:40前送至教务处(综合楼9429),同时报送与纸质材料一致的电子文档。
相关证明材料:项目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年来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包括与项目有关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著目录及论著复印件(一式两份,按序装订成册)。
(二)材料评审与推荐
学院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推荐。
教务处
2019年11月25日
附件:
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19 年河南省本科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2、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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