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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相关问题的通知



作者:  来源:财务处  时间:2019-12-03  责任编辑:王晓枫

学院各单位:


  为做好2019年度财务决算和审计工作,根据财税法规和学院相关规定,现将2019年度财务决算工作涉及的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1.财务处定于2019年12月26日—2020年1月5日进行2019年度财务决算。2019年12月26日起停止办理报账业务,2020年1月6日起恢复正常报账。


  2.从财务处借支预付和借支周转的款项,经办人和借款人应于2019年12月26日前索取票据冲账或归还借款。


  3.当年应收回的房租(场地租赁费)、管理费用、水电费等款项,请合同签订单位对照合同条款于2019年12月26日前催收入账。


  4.已垫支并取得票据的业务事项,应于2019年12月26日前按照签批程序报销。否则,跨年度票据不予受理。


  5.定点记账的采购业务,相关单位或经办人应于2019年12月26日之前办理清算结算手续。


  6.资产清查后,确认丢失、损毁、报废的资产,年底前以部门为单位办理资产处置手续。


河南大学民生学院财务处

2019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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