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实践项目中期检查和鉴定验收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来源:教务处
时间:2024-03-12
责任编辑:刘昊
各学院:
根据《河南开封科技传媒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实践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学校将对获批的在研大学生创新性实验实践项目组织开展中期检查和鉴定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中期检查
(一)检查对象
2023年度学校批准的大学生创新性实验实践立项项目。对已经完成研究任务并取得了标志性研究成果的项目(如研究成果已在期刊发表或开发的软件已取得著作权或装置已经获得发明专利等),这些项目可以不参加中期验收,直接参加结项验收。
(二)检查内容
1、实验(调查)报告记录;
2、项目计划执行情况;
3、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4、存在的问题。
(三)检查程序
1、项目负责人填写《河南开封科技传媒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实践项目中期进展报告》(简称《中期进展报告》)一式一份,指导教师签署意见。
2、项目负责人将《中期进展报告》、实验(调查)报告记录、阶段性研究成果等材料提交给所在学院进行审查。学院审查后,认为该项目进展正常,在《中期进展报告》上签署检查意见并存档,实验(调查)报告记录、经费卡等材料退回项目负责人继续开展工作。
3、各学院填写《河南开封科技传媒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实践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简称《中期检查汇总表》)纸质材料一份,于4月16日前报送至教务处备案,同时报送《中期检查汇总表》电子版和学生的《中期进展报告》电子版。
二、项目结项验收
(一)鉴定验收对象
2022年度学校批准的大学生创新性实验实践立项在研全部项目,以及2023年度学校批准立项的、已取得实质研究成果并已公开发表期刊论文或已获得发明专利或已取得著作权的在研项目。
(二)评审验收内容
1、《项目申请书》所列的项目计划任务;
2、研究工作方案及计划实施情况;
3、取得的最终成果及解决的关键性问题;
(三)验收程序
1、个人提交申请。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组成员填写《河南开封科技传媒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实践项目结项验收报告》(简称《结项验收报告》,并按照《结项验收报告》、发表论文检索证明、期刊论文复印件、《项目申请书》的顺序左侧装订在一起,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连同项目成果实物一并提交项目所在学院,同时提交上述材料的电子版。
2、各学院组织初评。各学院成立由院长牵头,专业带头人、专业教师为成员的评审小组,对申请验收的项目进行材料审核和答辩评审,并依据《成果鉴定等级标准》确定初评等级。初评等级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优秀率原则上不超过验收项目总数的25%。
3、4月16日前,各学院将《结项验收报告》、《结项验收汇总表》、《成果登记表》、《中期检查与结项初评工作报告》等材料送至至教务处,同时提供上述材料的电子版。
六、材料报送要求
本次项目资料务必按规定格式进行命名。
1、各学院总文件夹命名方式“学院名称-2024年度学生创新性实验实践项目中期与结项”。总文件夹内含“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两个子文件夹。子文件夹“中期检查”中包含学院的《中期检查汇总表》和学生的《中期进展报告》;子文件夹“结项验收”中包含学院的《结项验收汇总表》、《成果统计汇总表》和学生的结项项目验收资料(含期刊论文电子版)。
2、各项目负责人将文件夹命名为“学院名称-项目立项数字编号-学生负责人姓名”,文件夹内含包括《中期进展报告》或《结项验收报告》及期刊论文等各类研究成果资料。
为了不影响毕业生毕业答辩和创新性学分的认定,请各学院在4月16日前完成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工作,并将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综合楼9429),同时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475866459@qq.com 。
教务处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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