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河南省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劳动和国防教育专家的通知
作者:人力资源部 教师发展中心
来源:人力资源部 教师发展中心
时间:2024-04-04
责任编辑:刘昊
全校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对大中小学体育、卫生、艺术、劳动和国防教育(以下简称“学校体卫艺”)工作的指导作用,进一步规范各类评审和赛事等活动,推进学校体卫艺工作高质量开展,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河南省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劳动和国防教育专家的通知》(教体卫艺函〔2024〕155号),决定建立河南省学校体卫艺工作专家库。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情况,现将专家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卫艺工作,规范和有序开展教育教学、展演展示、社会实践、竞赛评审等活动。通过建立全省学校体卫艺专家库,增强工作的规范性、时效性和针对性,实现学校体卫艺各项工作决策科学、组织高效、过程安全、推进有序,保障河南省学校体卫艺工作健康顺利开展。
二、推荐名额及对象
本科高校推荐2名专家。推荐对象为我校在岗教师及工作人员。
三、推荐标准和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
(二)业务能力精湛。长期从事本领域工作,系统全面掌握本领域相关理论和专业知识,实践经验丰富,业务素质过硬,在本领域同行专家中具有较高权威和知名度,热爱学校体卫艺事业。
(三)坚持依法行政。坚持原则,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和各种活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操守。
(四)工作作风扎实。恪尽职守,无私奉献,作风严谨,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善于学习新知识,积极深入基层,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掌握本领域发展现状,分析工作形势,能够经常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意见和建议。
(五)无违纪违规行为。遵守法律法规,廉洁自律,在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和学术等活动中,无违背法律法规、学术规范和道德准则的行为,未受到过党政纪处分和法律处罚。
(六)职称年龄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9年4月1日以后出生),从事相关领域工作5年以上,有意愿、有能力承担相关工作。
四、推荐类别、项目、数量和程序
(一)推荐类别
分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卫生与健康教育和国防教育五个类别。
(二)推荐项目
1.体育推荐项目为:足球、篮球、田径、乒乓球、网球和其他六类项目。其中,其他类项目内容包括:排球、游泳、羽毛球、武术、毽球、跆拳道、健美操啦啦操、体育舞蹈、科技体育、舞龙舞狮、赛艇、跳绳、校园冰雪、棋牌、智能高尔夫、击剑、轮滑等。
2.美育推荐项目为:音乐与舞蹈、美术与设计、公共艺术、其他四类项目。其中,其他类项目内容包括:戏剧、朗诵、书法与篆刻、艺术理论、摄影、编导等。
3.劳动教育推荐项目为:生活劳动、生产劳动、服务性劳动三类项目。
4.卫生与健康教育推荐项目为: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健康教育与健康管理、心理卫生健康和其他四类项目。其中,其他类项目内容包括:近视防控、急救教育、校园疾病防控等。
5.国防教育推荐项目为:军事教学、军事技能训练二类项目。
(三)推荐范围
体育学院、艺术学院、医学院、教务处、学生处各推荐1-2人,其他单位自愿推荐,学校根据拟推荐人员综合业绩进行评选。
(四)推荐程序
认真填写《专家推荐表》(见附件1)、《专家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专家推荐业绩情况一览表(见附件3),并于4月8日上午11:00前将以上附件材料电子版发送至msxyrlzyb@126.com。
五、工作职责
推荐的专家经省综合考核后,进入专家库,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一)参与有关政策制定。参与全省学校体卫艺工作的有关政策和措施的制定及完善。
(二)参与重要竞赛评审活动。参与全省学校体卫艺方面的竞赛评审活动。
(三)参与展示展演活动。参与全省学校体卫艺方面的展示展演活动。
(四)参与调查和理论研究。参与全省学校体卫艺方面的调查及理论研究等。
(五)参与培训和宣传工作。参与全省学校体卫艺方面的相关培训及宣传工作。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俊丽
联系电话:0371-25553799
联系邮箱:msxyrlzyb@126.com
附件1 全省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劳动及国防教育专家推荐表.doc
附件2 全省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劳动及国防教育专家推荐汇总表.doc
附件3 全省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劳动及国防教育专家推荐业绩情况一览表.xls
附件4 关于推荐河南省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劳动和国防教育专家的通知.pdf
人力资源部
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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